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盧錫森 分類:工商注冊 地區(qū):柳州市 瀏覽 4268 次 2017-05-31
辦理食品營業(yè)執(zhí)照需要準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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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經營許可證應具備以下條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称方洜I許可申請書;  ?。ǘI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ㄈ┡c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ㄋ模┦称钒踩圆?、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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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咨詢后領取并填寫《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相關文書材料,材料齊全后,可領取《受理通知書》后等待許可核準結果,需要現場核查的配合工商機關現場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憑通知或通知書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申請許可提交的材料包括:  ?。ㄒ唬妒称妨魍ㄔS可申請書》(到市政務中心藥監(jiān)局窗口領?。?;   說明:填寫申請書時請仔細閱讀申請書上的填報說明。   申請人是指以下幾種情形: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yè)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yè)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yè)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yè)為許可申請人;企業(yè)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yè)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yè)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并蓋章。  ?。ǘ睹Q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說明:不需要進行名稱核準的個體工商戶,不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已取得主體資格的經營者申請增加地方食品經營項目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經營者提供);   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包括:   1、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2、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zhèn)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4、屬非城鎮(zhèn)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   5、出租方為賓館、飯店、集貿市場的,提交賓館、飯店、集貿市場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6、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說明: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與登記注冊要求一致,農村地址沒有門牌號的,應當提交方位圖示。多家企業(yè)使用同一門牌號的經營場所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以建筑物為平面圖的地址分割方位圖示。其他情況,許可機關認為沒有必要提供方位圖示的,可以不提供具體方位圖。  ?。ㄋ模┴撠熑思笆称钒踩芾砣藛T的身份證明(經營者提供);   說明:有食品安全技術人員的,還需提供技術人員身份證明。  ?。ㄎ澹┡c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經營者提供);   說明:食品經營設備、工具是指擺放食品的貨架、盛放食品的容器、售貨工具、用于散裝食品的包裝材料等。以及消毒設備(如紫外燈、消毒劑等)、更衣設備(更衣室、更衣間、衣柜等)、盥洗設備(洗手池)、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氣物的設備和工具。貯存、運輸和裝卸設備。通過電話、網絡銷售食品的,應當注明電話銷售網絡和網址。  ?。┡c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經營者提供);   說明:空間平面布局圖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于經營散裝食品的,空間平面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qū)域。   操作流程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而在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設備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衛(wèi)生整潔等方面的一些具體工作流程。  ?。ㄆ撸┦称钒踩芾碇贫任谋荆ń洜I者提供);   1、食品經營者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攀称愤M貨查驗制度;  ?、剖称焚忎N查驗記錄制度;  ?、鞘称焚|量承諾制度;  ?、龋◤S場、場地掛鉤)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墒称焚|量管理制度;  ?、适称吠耸泻弯N毀制度;  ?、耸称愤\輸貯存和銷售安全管理制度;  ?、淌称方洜I者報告?zhèn)浒钢贫龋? ?、褪称窂臉I(yè)人員健康制度;  ?、问称窂臉I(yè)人員個人衛(wèi)生制度;  ?、鲜称钒踩l(wèi)生檢查制度等方面的制度。   2、市場開辦者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場開辦者與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度等方面的制度。   3、乳制品經營者必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帕魍ōh(huán)節(jié)乳制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屏魍ōh(huán)節(jié)乳制品經營者進貨臺帳制度;   ⑶流通環(huán)節(jié)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等方面的制度;   ⑷流通環(huán)節(jié)乳制品質量安全經營承諾書等。   乳制品批發(fā)企業(yè)必須提交:《流通環(huán)節(jié)乳制品批發(fā)企業(yè)銷售臺帳制度》  ?。ò耍┦称钒踩洜I者承諾書(經營者提供);  ?。ň牛┪袝约拔写砣嘶蛘咧付ù淼纳矸葑C明(申請人委托他人提出申請時提交);  ?。ㄊ┥暾埲橹破讽椖康慕洜I者,除符合一般性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條件外,還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有一定的乳制品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識,有能力執(zhí)行乳制品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經營場地要求。銷售、貯存乳制品的地點應當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等污染物較為集中的有礙食品衛(wèi)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米以外。   3.經營設備設施要求。乳制品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保證所銷售乳制品的質量。乳制品對貯存、銷售有特別要求的,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貯存、銷售要求的設備設施。   4.有完善的乳制品安全管理制度。   乳制品經營者應當保證乳制品進貨、運輸、貯存、銷售、退市全過程符合有關乳制品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乳制品經營者建立并執(zhí)行進貨查驗制度,應當核實銷售乳制品的生產企業(yè)、經營單位、檢驗報告、發(fā)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購入無法驗證真?zhèn)蔚漠a品,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guī)、渠道可靠。   從事乳制品批發(fā)業(yè)務的經營者應當建立乳制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fā)的乳制品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流向等內容。進貨臺賬和銷售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者,還應當保證嚴格按照質檢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yè)和產品名錄進貨。   5.乳品經營者應當提供銀行開戶名和賬號等在內的相關信息。   6.申請人知悉乳制品已經列為食品流通許可經營項目核定類別單獨審核以及知悉無證照經營乳制品法律后果的書面聲明。   7.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一)現場核查申請表(經營者到市政務中心藥監(jiān)局窗口領取,并到管轄食藥監(jiān)所作核查意見)。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使用A4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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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辦事項目 : 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新證。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3、《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三、申請范圍: 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到鄉(xiāng)鎮(zhèn)食藥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已設企業(yè)、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yè)提交《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號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zhèn)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zhèn)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yè)、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yè)、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yè)法人的負責人:企業(y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業(yè)的負責人:合伙企業(yè)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yè)主 ②新設企業(yè)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yè)不需提交)。 A.企業(yè)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伙企業(yè)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伙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于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yè)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⑤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⑥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于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qū)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yè)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并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從事食品批發(fā)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fā)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并,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補充說明: (1)委托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托)人應當在指定委托書的“其他委托事項及權限”處詳細注明。 (2)關于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yè)申請的,該企業(yè)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yè)申請的,該企業(yè)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yè)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yè)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yè)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已設企業(yè))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并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二)受理 1、鄉(xiāng)鎮(zhèn)食藥監(jiān)所負責受理 受理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決定書。 (三)審核 受理后,由鄉(xiāng)鎮(zhèn)食藥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四)審批 食藥監(jiān)局依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 (五)發(fā)證 作出準予決定并應發(fā)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向申請人發(fā)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五、辦理機構/部門 食藥監(jiān)局、鄉(xiāng)鎮(zhèn)食藥監(jiān)所 六、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后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受理后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準予決定后十日內發(fā)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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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經營許可證應具備以下條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ǘI業(yè)執(zhí)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ㄈ┡c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guī)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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